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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迷”字耐人尋味,
一股不知名的力量讓你對一個人,一件事、一種物品動心
天天思念 天天留守


那種對於偶像的種種事我就不再提
省得大家在電腦前翻白眼。

有人說歌迷不分年齡,
六十歲喜歡黑澀會美眉沒問題,
想起青春罷了;
十歲喜歡劉文正沒問題,
看到復古錄影帶先爆笑兩聲,把劉文正當諧星看待罷了。

歌迷,有年齡界限。

中學時期是讓你崇拜的時段,
因為摸索不到內心最貼近自己的個性,
所以先參考別人獨有的魅力,
一看,看久了,愛上了,迷了

對,
我就是要他的開朗、她的直率、他和她和他的上半身,下半身,五臟。

青春,
你擁有一切你渴望的幻想。

你追求的曝露出你每個時期的轉變。

我恨死王菲,12歲的時候。
我只記得身邊有位友好的女生經常提起王菲。

陳綺貞?誰啊?
非主流吧,算了,非主流就在鬼叫。

好了吧,
王菲我愛,陳綺貞我欣賞。

我欣賞太多歌手,
但不是每一位都定義為“偶像”

在我的想法裡,
偶像的地位比較崇高,
他們改變了一部分的我,
我參考了他們的精神,
那叫“偶像”

一旦稱之為“偶像”,
看事兒的角度又不同了。

那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,
可能只是百分之零點幾,
但他們受傷了,我的零點幾也傷了。

王菲唱歌退步?
媽的,你聾了。

陳奕迅嗓子都壞了...
你聽清楚,這叫成熟了。

方大同是處男?
你做過愛了不起啊?

看林宥嘉斯斯文文,沒想到會毆打記者
說這話兒的人,我看你一次就揮你兩拳。

S.H.E肯定解散了
你死了她們還好好的

張惠妹變得好胖
全世界就你最瘦

G-Dragon竟然吸毒
混亂演藝圈,在所難免。

我也亂了,
因為偶像,自己會察覺定義好與壞的感官徹底壞掉了
總是想各種詞彙來抨擊所有傷害到零點幾靈魂的人
在他們眼裡,你就是白痴,你活生生為了一些帶著光環,沒有踏實感的人而活

我是白痴。

我還有能力好好當一個歌迷,
想各種侮辱性詞語罵你們那些早已“看清世界真相”,
把所有擁有“偶像”的人當作白痴的你們,好好的痛快的回罵你兩句,
我也心甘情願。

十年後,
00後可能罵我智障,
我接受,
因為當年,
我罵過70後智障。

趁我還可以逍遙快活,
當著你的面說我愛陳奕迅,
我是男的,我就愛陳奕迅,
林宥嘉長得不好看,但他是世界最帥。

我還想當歌迷,
在我還有能力當歌迷的時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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